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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原海螺水泥厂有限责任公司潭东镇分公司已征收资产拆除权拍卖公告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3-12-05 15:39:03    文字:【】【】【

受委托,定于20241315:00赣州经开区国际企业中心1号楼四楼会议室举办“原海螺水泥厂有限责任公司潭东镇分公司已征收资产拆除权”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位于潭东镇迳背村,项目用地四至为:东至无名道路,南至迳背村,西至绕城高速,北至赣州绕城高速。土地面积为78229.00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原海螺水泥厂有限责任公司潭东镇分公司已征收资产主要为房屋、厂房及机器设备等(拆除范围详见标的清单)。

整体起拍价:10424069;竞买保证金:50万元;履约保证金:100万元

二、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现场举牌竞价,价高者得。

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1、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12下午1700截止;

  2、展示地点: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迳背村原海螺水泥厂厂址

  3、查看标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202412下午17:00截止。

  四、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竞买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叁级以上(含叁级)的房屋建筑总承包资质或具有叁级以上(含叁级)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7)安全生产许可证;

(8)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竞买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处罚期限尚未届满情况;

(9)竞买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

(10)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2、竞买人资格审查时应提供资格证明材料:

(1)报名表;

(2)营业执照;

(3)法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5)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针对资格要求第2项至第5项承诺书(详见附件);

(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提供竞买人报名当日前3个自然日之内的信息查询截图);

(9)“信用中国”查询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提供竞买人报名当日前3个自然日之内的信用信息报告)。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备查)。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12下午17:00提交加盖公章的资格证明材料送至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地址:赣州市经开区香江大道国际企业中心A21楼)进行资格审查,各潜在竞买人应在报名前准备好资格审查时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原件,逾期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费及竞买保证金:①竞买者应缴纳报名资料费500/份(售后不退)。②通过资格审核后,须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50万元。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12下午17:00竞买保证金缴纳帐户(户名: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赣州银行南江支行;账号:2881 0001 0308 0002 232),注明:原海螺水泥厂资产拆除权拍卖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3、咨询电话:0797-8211167、18679673358陈女士、18370767876黄先生、18179077198钟女士。

  六、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依现状拍卖转让。拍卖人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亲自审验拍卖项目情况,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标的的情况,接受本须知的约束。竞买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否则所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买受人应为进场施工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或以项目为载体,购买团体人身意外保险(保额不得少于100万元/人)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额不得少于10万元/人),保险期限应涵盖拆除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验收合格日。 在施工过程中买受人须保证施工安全,进场后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等事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买受人在拆除、清运过程中不得损害、破坏拍卖标的范围之外的建筑物和设施,造成的损失照价进行赔偿,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买受人履约保证金不足赔偿承担损失的,买受人应按实际损失照价进行赔偿。

4、为保障安全生产,买受人不得将标的物转包给其它企业或个人,否则委托人有权没收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买受人的法律和经济责任。若因买受人擅自转包而产生的安全与经济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5、拆除、清运期限要求为标的移交之日起150个自然日内,买受人将本合同标的物清单中的项目拆除并清运完毕。买受人不能按期拆除、收购并清运完毕,买受人应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按照每延误一日支付2000元违约金标准执行,所产生的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在委托人扣除买受人履约保证金后,委托人应在10日内补交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如因委托方、不可抗力或政府方等非买受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则按照相关原因造成的延误时间进行相应顺延。

6、拆除的规范要求

(1)买受人应严格按照拆除范围实施拆除,拆除范围详见标的清单。不在拆除范围内的:办公楼(HL-01)、宿舍楼(HL-02、HL-03)、销售楼(HL-05)、平房(HL-05-混合)、门卫室(HL-27)六栋楼房及房屋内配套设备等不得拆除。

(2)买受人应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委托方提交拆除处置方案进行备案,拆除方案应包含拆除顺序、拆除机械、劳力组织、工期计划、管理措施、安全防范措施及施工人员的投保资料等。此期间若委托人因周边项目建设需要,须更正买受人拆迁时序时,买受人须无条件配合委托人要求。

(3)买受人必须委派强有力的拆除指挥小组进驻现场,组织、落实拆除方案及计划,并负责拆除工程的进度和安全。买受人在拆除开工前,对水、电切断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拆除现场的废料、砖渣需由买受人全部清理掉,并做好用电用水的安全防护工作及现场废料的清运工作,拆除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买受人在拆除过程中必须文明施工,工程拆除人员如有需要在超出拆除区域活动时,必须事先征得委托方的同意,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5)为保障拆除工程的施工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买受人应在拆除现场采取设置安全警戒线、对重点部位安装防护网等隔离措施(如架空供电线路、主电缆沟等),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拆除现场;买受人的施工人员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作业现场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买受人施工人员禁止在危险建筑物内(拆除现场)留宿,夜间禁止拆除施工作业。

(6)买受人在拆除过程中负责喷水降尘、降噪、环保及安全生产等工作,所有机械、工具、人员费用由买受人全部承担,买受人对所有聘请的人员安全及劳务纠纷负全责。若因买受人未执行相关工作规范,造成的处罚由买受人承担,拆除后的建筑物残留确保无坍塌、高空坠落等安全隐患。

7买受人在接收标的后,须在委托人要求规定时间内将拆除范围内建(构)筑物全部拆除并确保场地无安全隐患,不得破坏现有水泥路面,拆除后应将拆除现场平整至与现有水泥路面齐平。若买受人拆取地下钢筋、电缆涉及破坏现场水泥路面,施工结束后买受人需对破损路面进行水泥修复完善此期间若委托人因周边项目建设需要,须更正买受人拆迁时序时,买受人须全力配合委托人要求。

7、如买受人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竞买保证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8、其他事宜详见拍卖文件。

、详情请登陆下列网站并参见《拍卖资料》

    1、中国行业拍卖协会网(https://paimai.caa123.org.cn/)

    2、江西省行业拍卖协会网(http://www.ganzhou.gov.cn/)

    3、“九鼎拍卖”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关注。

 

 

赣州蓉江新区锦源置业有限公司

 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25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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