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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境内河道河砂开采权第五轮公开拍卖公告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6-03-22 17:13:19    文字:【】【】【

    经赣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赣县境内河道河砂第五轮开采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一)、全县境内河道共分三个标段,各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1、贡江标段
采区 采区范围 范    围 可采区河长(㎞) 年控制开采量(万m3) 控制开采机具(只)
     
贡江焦林采区 上界为贡江峡山水文站下游500m处,即东经115°10′11″, 北纬25°55 ′18″,下界位于贡江焦林高速大桥上游500m处,即东经115°08′56″, 北纬25°55′34″,河长为2.62km。 水文站下游1000m至下游2650m 2.62 22 7
  焦林高速大桥上游500m至上游1160m  9.5 5
贡江江口采区 上界为贡江焦林高速大桥下游2000m处,即东经115°07′47″, 北纬25°57′05″,下界位于贡江赣县县城饮用水取水口上游4000m处,即东经115°05′30″, 北纬25°54′13″,河长为7.093km。 焦林高速大桥下游2000m至华能取水口上游1000m 7.093 26 9
  华能取水口下游200m至下游1200m  17 6
  陈屋高速大桥下游2000m至下游2400m  4 2
平江江口塘采区 上界为平江吉埠与江口交界下游200m处,即东经115°09′02″, 北纬26°00 ′09″,下界位于平江江口大桥上游500m处,即东经115°08′21″, 北纬25°57′50″,河长为5.5km。 吉埠与江口分界下游200m至下游900m 5.5 3 2
  江口大桥上游500m至上游1700m  4.5 3
合计     15.213 86 34
2、桃江标段
采区 采区范围 范    围 可采区河长(㎞) 年控制 控制开采机具(只)
    开采量 
    (万m3) 
桃江立濑采区 上界为桃江赣县与信丰县交界下界下游500m处,即东经115°00′39″, 北纬25°29′44″,下界为桃江立濑大桥上游500m处,即东经115°00′32″, 北纬25°30′47″,河段长为2.46km。 五洋水电站大坝下游1800m至下游2850m 2.46 2 2
  立濑大桥上游500m至上游1300m  1 1
桃江王母渡采区 上界为立濑大桥下游2000m处,即东经115°00′09″, 北纬25°31 ′51″,下界位于东埠头大桥上游500m处,即东经115°00′53″, 北纬25°37′28″,河长为14.89m。 滩下坝至坝里下游520m 14.89 4.5 3
  富高上游1000km至下游600m  4.5 3
  横溪大桥下游2000m至下游3500m  3 3
  东埠头大桥上游500m至上游1450m  2.5 2
大埠采区 上界为东埠头大桥下游2000m处,即东经115°01′41″, 北纬25°38 ′11″,下界位于大埠乡夏汶滩处,即东经115°06′41″, 北纬25°44′35″,河长为18.97m。 东埠头大桥下游2000m至下游2700m 18.97 1 1
  岭上游1000m至下游1500m  1.5 1
合计     36.32 20 16
3、平江标段
采区 采区范围 范    围 可采区河长(㎞) 年控制 控制开采机具(只)
    开采量 
    (万m3) 
平江南塘采区 上界为平江赣县与兴国县交界下游500m处,即东经115°17′25″, 北纬26°09 ′03″,下界位于平江新星大桥上游500m,即东经115°16′23″, 北纬26°07′04″,河长为4.317km。 石院Ⅰ作业区:南塘采区上界至下游800m 4.317 3 3
  石院Ⅱ作业区:南塘采区上界以下1100m至下游1950m  3 2
  石院Ⅲ作业区:南塘采区上界以下2400m至下游3000m  2 2
  道潭坝作业区:新星大桥上游500m至上游1400m  2 2
平江吉埠采区 上界为平江翰林大桥下游2000m处,即东经115°11′11″, 北纬26°02′10″,下界位于平江吉埠与江口分界处,即东经115°08′55″, 北纬26°00′12″,河长为7.0km。 杨梅坑作业区:翰林大桥下游2000m至下游2900m 7 2 3
  安湖作业区:翰林大桥下游3500m至下游4250m   3 3
  赖屋坝作业区:吉埠与江口交界以上至上游200m  0.7 1
枫树江采区 上界为枫树江枫树江桥下游1000m处,即东经115°16′21″, 北纬26°09′08,下界为枫树江桥上桥上游200m处,即东经115°16′32″, 北纬26°08′23″,河长为1.668km。 枫树江桥下游1000m至桥上桥上游200m。 1.668 0.5 1
下浓河采区 上界为下浓河新田桥下游1000m处,即东经115°17′34″, 北纬26°07′22,下界为下浓河浓口桥上游200m处,即东经115°17′00″, 北纬26°07′28″,河长为1.119km 新田桥下游1000m至浓口桥上游200m 1.119 0.5 1
大都河采区 采区上界为大都河江上桥下游200m处,即东经115°14′55″, 北纬26°07′42,下界为大都河都口拦河坝上游200m处,即东经115°15′18″, 北纬26°06′39″,河长为2.127km。 江上桥下游200m至下游1000m 2.127 0.5 1
清溪河采区 上界为清溪河下溪桥下游1000m处,即东经115°10′27″, 北纬26°05′52,下界为清溪河铁路桥上游500m处,即东经115°12′16″, 北纬26°03′18″,河长为7.94km。 劳田桥下游200m至西水桥上游200m 7.94 1 1
白鹭河采区 上界为白鹭河赣县与兴国县交界处,即东经115°09′35″, 北纬26°16′05,下界为白鹭河赣县丘罗田桥上游500m处,即东经115°02′48″, 北纬26°12′08″,河长为22.01km。 南乾桥下游200m至江鸥桥上游200m 22.01 1 1
  白鹭老桥下游1000m至龙头桥上游500m  1 1
合计     46.181 20.2 22
注:1、第四轮开采权出让时已列为禁采区的河段,本轮出让时仍列为禁采区。
2、贡江标段赣县取水口上游4km处至梅林大桥范围内因水源地保护,湿地保护,桥梁、水利设施的保护,砂石资源日益枯竭造成河床不断下切的现状,导致赣县取水口取水困难等因素;桃江大田采区范围上界赣县居龙潭水文站下游500米处至下界桃江赣县取水口上游4000处,因湿地保护及砂石资源枯竭等原因。从2016年5月1日起实行禁采且不得设置砂场。
3、平江标段的南塘采区及吉埠采区的采砂机具,由原有的7只增至16只。
(二)拍卖标的名称及可采区储量、批准控制开采量、起拍价、竞买保证金、出让期限(详见下表)。
标段名称 可采区储量(万m3) 批准控制采量(万m3) 起拍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出让期限
贡江标段 581.1 258 2900 2900 2016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止共3年
桃江标段 113.3 60 800 800 
平江标段 175.5 60.6 525 525 
合 计 869.9 378.6   
注:各拍卖标段的具体河段范围、可采区、禁采区、禁采期等详见《赣县境内河道河砂开采权第五轮公开拍卖资料》。
上述标的河道河砂开采权公开出让期限自2016年05月01日起至2019年04月30日止共3年。依据《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规定,河砂开采权出让期限届满和累计控制开采量任何一条达到,同为河道河砂开采权到期,发证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注销手续,合同终止。开采期间,如遇河势发生重大变化或其它需要禁止开采的情况,则必须无条件服从调度。
买受人在开采、经营期限内河道砂石销售实行最高限价制(贡江标段砂最高售价为38元/m3,砾石最高售价为43元/m3,桃江标段砂最高售价为38元/m3,砾石最高售价为43元/m3,平江标段砂最高售价为36元/ m3。),买受人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砂石销售价格,不得擅自涨价。
二、拍卖方式及竞买保证金的缴纳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进行。竞买人缴纳2900万元竞买保证金,可以参与三个标段的竞买;缴纳800万元竞买保证金,只可以参加桃江和平江二个标段的竞买;缴纳525万元竞买保证金,只可以参加平江一个标段的竞买。但一个竞买人只限竞得一个标段。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
1、竞买人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其它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近三年无违法记录。
(3)提供竞得后对标段砂石开采和经营管理方案。承诺遵守道路运输法规并接受相关部门治超监管。
(4)有较好经济实力,报名时必须缴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同时提交竞得河砂开采权后一次性支付开采权出让费、砂石资源费、履约保证金的承诺书。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2、资格审查:
(1)企业法人凭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它经济组织凭相关证照原件及复印件(副本)、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民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式贰份,非个人报名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须提供当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来无不良经营行为记录的证明;公民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近三年无违法行为的证明;有采砂行为的单位或个人须提供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三年内无违法采砂行为的证明。
(3)申请人所提供的竞得后对标的砂石开采和经营管理方案应有具体组织生产和管理的措施、安全生产措施、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措施等内容。
赣县河道河砂开采权公开出让及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人员对报名人员按上述资格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凭《资格审查合格表》,方可允许报名人报名。
四、报名方式
1、有意竞买者凭《资格审查合格表》和报名者户名一致的银行进账单换取保证金票据,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须向拍卖人缴纳报名资料费600元(一律不予退还).
3、竞买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银行账户,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收款单位: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赣县支行;银行账号;1510229029000033096。
五、资格审查、报名地点和时间
1、资格审查地点:赣县水利局办公大楼三楼水政水资源股(赣县梅林大街18号),联系电话:13979708356 肖先生,18720109766 刘先生;
2、报名地点:
(1)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赣县梅林大街14号),联系电话0797-8224608陈
(2)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赣州市赞贤路黄金时代9-115),联系电话,18679673358 陈。
3、资格审查及报名时间:
2016年3月22日至4月11日17时截止(节假日不休)。
六、拍卖会地点、时间
1、拍卖会地点: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拍卖会时间:2016年4月12日下午15时。


赣  县  水   利  局
赣州汇金砂业有限公司 

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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